泰安长城中学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方案
2020/10/13 8:44:17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若干措施》和泰安市教育局要求,有效治理校园欺凌,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学校研究,制订《泰安长城中学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方案》,望全体师生严格执行。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刘勇
副组长:刘庆良 张万泉 张连刚 赵越
成 员:各处室、各级部主任、副主任、各班班主任、心理咨询师、全体教职员工、宿舍管理员、门卫等。下设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政教处。
二、关于校园欺凌状况及治理宗旨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师生行为,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阳光校园。 
三、工作措施 
1.开展校园欺凌隐患排查。各级部各班及要在10月15日前完成排查,并报送政教处(纸质材料和电子表各一)。全面掌握学生的情况,特别是特困生、留守儿童、父母离异、情绪异常、小团伙等。全面排查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校园欺凌线索和事件,并一班一册建立台账,对学生的隐私做好保密工作。
2.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政教处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安全、法制“七个一”专题活动。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一次法制教育讲座,开展一次主题升旗仪式,组织一次主题班会,印发法制教育材料选编,每学期开展一次家访活动,逢节假日通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开展好家校共育,每学期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心理健康老师对学生进行一次心理健康讲座,学校组织教职工学习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加强巡查。安保处和总务处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政教处团委张贴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学校、级部、班主任以及相关部门和人员在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校园超市、宿舍楼、教学楼)和管理死角和盲区加强巡查和监督,并开展校园周边的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4.分别签订防范校园欺凌承诺书。为强化责任,分别签订学生、家长预防校园欺凌承诺书和班主任责任书。
5.落实处理。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带班校长、三自教育值班人员以及相应管理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 肃处理实施欺凌的人员,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事件发生后,落实好报告制度,学校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然后逐级上报。
    6.监督指导。学校实施“一岗双责”,落实好校长第一责任、分管校长领导责任、班主任直接责任。学校领导班子每学期召开一次办公会,专题研究研究解决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组长、副组长要对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责任人沟通。
    7.早干预,到一线。班主任直接与学生接触,最能及时把握学生动态,一要利用一切可能机会,对学生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把欺凌行为遏制在萌芽之中;二要深入到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中发生的欺凌事件和行为,及时处理,及时向专项治理办公室的责任人汇报。 建立班级、宿舍安全员,及时掌握学生的信息和动向,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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