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注重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立体德育网络,充分发动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从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学校研究,拟组建新一届家长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家长委员会逐级下设级部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由各班家长代表在班主任协助下经家长推选产生。级部家长委员会在级部协助下由本级部各班家长代表产生。
班级家长委员会设成员5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委员3人。级部家长委员会由各班家长委员会主任组成,其中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若干(原则上2017级16人,2018级18人,2019级20人)。
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各级部家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成,其中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6人。
二、具体安排
1、各班于10月18日前推荐组建班级家长委员会,并将本班家长委员会名单上报级部。各年级严格按照家长委员会委员推荐条件,开展级部家长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并将相关图片和文字材料于10月23日前汇总到政教处。
2、政教处于10月30日开展学校家长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委员推荐条件
1、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具有正确教育孩子的观念,重视家庭教育,有服务精神和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对家长进行相关培训。
2、关心教育,并对教育有正确的认识,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能够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
3、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反映广大家长要求,并通过有效渠道提出合理化建议,让学校及时了解家长的心声。
4、积极正面宣传学校,呼吁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5、能够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
德赢天下_www.vwin01.com 政教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