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在12月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
一、 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二、活动安排
1、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11月30日(周一)至12月6日(周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升旗仪式,培养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
2、开展第七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周五),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www.vwin5.com各班教室为分会场,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感受宪法的尊严。活动安排为:
(1)9:00-9:05升旗仪式。各班学生要起立,立正站好,跟唱国歌。
(2)9:05-9:15宪法晨读。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印发),各班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组织收看,同步跟读。
(3)9:15-9:20北京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
(4)9:20-9:45宣布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优秀学生进行现场展演。
(5)9:45-10:00教育部领导讲话。
(6)10:00-10:30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讲法治课。
各班黑板要美化,内容:2020年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班级、时间(2020年12月4日)。
3、组织好法制教育主题班会。让同学们观看法制教育视频,结合身边的案例,学法尊法守法,创建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4、组织开展宪法讲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宪法教育进课堂。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讲座;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成长规律,挖掘宪法教育的知识点和切入点,将宪法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做到全学科渗透、多学科协同,培养和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
德赢天下_www.vwin01.com 政教处 团委
2020年11月26日
宪法晨读内容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撰稿:陈长征
审核:张连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