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公安局、各直属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创新消防安全教育方式和方法,增强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市安委会印发的《2017年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市公安局和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优质课及示范课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教师资格
1.在学校担任专兼职消防课的教师;
2.经学校、县市区层层选拔推选的优秀教师。
二、 评选分组及内容
1.本次评比活动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教学内容自选教材(推荐教材: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发行的《消防安全》教科书,由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公安部消防局指导编写,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专业委员会审定)。
2.消防课课时30分钟,按照课程设置和教材要求进行授课,授课内容要贴近生活,符合学生特点,消防知识点准确,教学效果好。
3.优质课视频格式为AVI、MOV、MP4、MPEG格式,视频画面要求多景别。
4.示范课件结合所选消防课课堂内容设计制作PPT,要求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画面清晰,严禁剽窃抄袭,一经查出,取消评选资格,并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5.优质课视频和示范课件一并刻录成光盘上报参评。
三、参评名额
1.小学组: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高新区各推荐参评教师4名,泰山景区推荐参评教师2名,市直学校各推荐参评教师1名。
2.初中组: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高新区各推荐参评教师3名,泰山景区推荐参评教师2名,市直学校各推荐参评教师1名。
3.高中组: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各推荐参评教师2名;市直学校各推荐参评教师1名。
四、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务于6月20日前将优质课视频和示范课件以光盘形式(一式三份)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科,同时将参评教师登记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发至邮箱:tajjkpx@163.com。不按规定上报者,一律不予受理,视为自动弃权。
五、评选办法
市教育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上报的优质课视频和示范课件进行评比打分。根据得分高低排列名次,划定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由市公安局和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消防安全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191号)的具体体现,也是建立校园“防火墙”工程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全面部署,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精心策划。各地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密切配合,成立工作小组,精心策划组织,制定具体方案和评比标准,指导、督促学校创新形式,上好消防安全教育课。要通过校内比、校校比等方式,在全市中小学掀起“学消防、讲消防、用消防”的热潮。各县市区消防安全优质课评选时间要提前向市教育局报告,届时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将安排专人到各县市区进行观摩指导。
(三)完善机制,常抓不懈。各地要以此次评比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积极探索运用各种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面向全体教师和学生,普及正确的消防安全知识,纠正错误的消防安全知识,提升火灾发生时的疏散、逃生与救助能力;要探索建立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工作机制,将校园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着力抓,常年抓,长期抓,抓出实效。
联系人:泰安市教育局基教科 孙 雷 电话:6991354
泰安市公安消防支队 李金华 电话:8129097
附件1:泰安市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优质课及示范课件评选活动参评教师登记表
附件2:泰安市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优质课及示范课件评选活动参评教师汇总表
泰安市公安局 泰安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6日